筆下風雲:專用區噪音擾民

隨着愈來愈多跑江湖的藝人入侵旺角行人專用區,尤其是內地大媽歌舞團,這個原意是讓行人有較大空間行街和購物的地區早已失去意義,更帶來噪音滋擾。有立法會議員委託機構在專用區量度噪音,發現晚間聲量最高達一百零一點五分貝,平均也有八十分貝,比交通噪音達七十分貝即屬違法高出許多,在此居住或工作的人長期承受噪音壓力,隨時人都癲。

儘管當局今年首八個月已接獲逾千宗相關投訴,但現時《噪音管制條例》對噪音欠缺清晰定義,而且一般只針對交通或裝修發出的噪音來執法,當局一直擺出莫奈其何的態度。有商戶因為不堪噪音滋擾而自行安裝隔音屏,反被屋宇署火速拆除,更反映當局執法倒行逆施,製造噪音的源頭不去正視,卻對受害商戶嚴厲執法,民怨沸騰又何足為奇。

很明顯,旺角行人專用區已變質變味,淪為「噪音地獄」,即使警方接獲投訴,頂多作出勸喻,警員一離開有關人士即故態復萌,商戶和居民苦不堪言。由此可見,單靠警方執法不切實際,當局必須重新檢視專用區的實際情況,例如縮短開放時間,考慮推出發牌制,無牌的表演人士一律被檢控及罰款。當局若繼續拖拖拉拉,對亂象視而不見,難保搞事分子乘機發難,鳩嗚、光復一類鬧劇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