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更新私營骨灰龕名單,在名單上新增了五個私營骨灰龕、移除一個私營龕場,以及更新個別骨灰龕的資料。 在第一部分,符合土地契約用途限制、城市規劃規定,以及沒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私營骨灰龕有三十間;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已獲悉而不屬第一部分的其他私營骨灰龕則有一百二十五間。
當局強調被列出的任何私營骨灰龕不代表符合六月三十日生效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下的發牌要求,資料供一般參考,涵蓋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已獲悉,有理由相信為骨灰龕用途的處所,並提供相關土地契約用途限制及規劃資料。
有二十個發展局列出的私營骨灰龕正向地政總署申請土地用途規範化,或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規劃許可。發展局表示,有意向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購買骨灰龕位的市民,應向經營者索取詳盡資料,查核骨灰龕是否符合《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規定。有關《條例》詳情,可參閱食物環境衞生署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網頁。
當局續稱,為保障自身權益,市民應要求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說明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如若私營骨灰龕日後倒閉或遭取締,他們可否獲得退款或賠償;有需要時,市民應就自身權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當局又說,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今日開始接受申請,由於食環署會另行公布《條例》實施資料,發展局擬於二○一八年三月底,即《條例》的寬限期屆滿後,最後一次更新私營骨灰龕土地契約用途限制和規劃資料,及後停止更新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