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青霞報道】看電影對需要坐輪椅的人士而言並非易事。有調查發現,全港一百八十三間影院中,六成提供給輪椅人士看電影的設施及位置不合格,有被編排到最貼近螢幕的第一行,更又斜又側,影響觀感,更有不少戲院疑沒有提供法例規定的輪椅位數量。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現行法例存在漏洞,負責監管的屋宇署巡查不力,依賴市民投訴,執法欠缺阻嚇力。
WeTV無障礙媒體本月初翻查各影院圖則及安排六名輪椅人士,到部分影院實地體驗輪椅人士看電影的位置,發現有六成位置被編在第一或第二行,令輪椅觀眾不能以水平線角度觀看電影,屬不合格。戲院AMC提供的二十四個輪椅座位,八成三被評為不合格;今年易手、重新裝潢的戲院Cinema City,提供給輪椅人士看電影的位置有八成二不合格,只有十二間獲評合格的影院,為坐輪椅者提供最後排或其他可水平線觀看電影的位置。
屋宇署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列明,劇院、電影院、音樂廳等場地的觀眾席,若有八百個以下固定座位,須在觀眾位置設有最少八個輪椅位,但調查發現,有廿七間不符合手冊所列標準,當中六間影院無設輪椅位置,另有七間只提供單一輪椅位。未有提供輪椅位的嘉禾表示,院線已按政府部門要求設置輪椅位置,但無回應是否旗下各影院都有足夠數量輪椅位;提供單一輪椅座位之一的Cinema City集團回應指,設計手冊只適用於新建戲院,但集團旗下影院屬現存建築,故單一輪椅位是依照固有設計,強調會配合有需要人士要求,包括預先留位;UA戲院則指,輪椅位受場地所限,相關設施正在優化中。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直斥設計手冊存漏洞,屋宇署亦無主動執法,只在接獲投訴後發出警告,他不排除以私人草案形式在立法會提出要求修訂法例。
屋宇署回應指過去曾巡查指定大型商場,包括戲院,視察樓宇內所有按法例規定而設,供殘疾人士使用的通道和設施。署方強調,設計手冊過去曾按實際經驗三次更新及成立技術委員會,而手冊中規定戲院輪椅位置的數量屬強制部分,即戲院必須遵守,但規定不適用於手冊生效前的現存樓宇,該署將跟進調查提及的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