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在港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當中,以越南人佔多數,相信當中大部分並非真正的難民,而港府以包機形式遣返滯港越南人回國也並非首次,上世紀八十年代,大批越南難民和船民湧港,為本港社會帶來沉重治安和財政負擔,港府於八九年起多次安排包機,有秩序遣返約六萬七千名越南船民回國,至二○○○年才告結束。
早於七十年代末期,大量越南難民湧入,本港於七九年成為「第一收容港」,至八○年,滯港越南人更突破十萬大關,港府於八八年六月起實施甄別政策,以區分「難民」及「船民」,凡因經濟問題偷渡來港者,會被甄別為船民,視作非法入境者,會被遣返越南。
翌年,港府開始展開越南船民的有秩序遣返行動,首批五十名經甄別為船民的越南人被港府以包機遣返河內,部分越南人在遣返過程中作出反抗,事件亦令滯港越南人不滿,多個船民中心爆發暴力示威,港府須派出大量警力維持秩序。此後,港府繼續先後多次安排包機遣返越南船民,九四年一架印尼佩利塔航空公司大力士型運輸機完成遣返任務回港後,在啟德機場準備起飛返航印尼時,因滑門控制折斷,失控墜海。
港府於九四年完成甄別政策,並於九八年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但仍有大批船民滯港,至二○○○年才完成遣返程序,本港多間船民中心亦隨即關閉,困擾本港逾廿年的越南難民和船民問題終畫上句號。
期間,本港收容逾十四萬名越南難民和六萬七千名越南船民,聯合國則拖欠港府墊支的逾十一億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