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粟米斑塊疑無石斑 富臨被控違商品例

富臨集團旗下數間酒家分店疑捲入「鯰魚充石斑」風波,涉嫌出售多盒「粟米石斑塊」但「並非石斑」,被指應用了虛假標籤,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遭海關票控。該集團其中兩間疑涉案酒家的經營公司被控三項相關的傳票罪,昨於西九龍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廿日再訊,期間諮詢律政司意見,案件下次再提訊時,或可能讓被告以承諾書方式代替檢控。

其中一名被告是經營富臨漁港的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它被票控兩項供應/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控罪指該被告分別於去年七月廿六日及今年三月九日,在位於荃灣眾安街的富臨漁港出售盒裝粟米石斑塊時,應用了虛假標籤,即列明當中食物是「石斑」的描述。

兩經營公司共收三張傳票

另一被告是經營富臨酒家的中達亞洲有限公司,它被票控一項供應/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控罪指該被告在去年七月二十六日於葵涌和宜合道的富臨酒家內,出售應用了虛假標籤的粟米石斑塊。兩被告就上述三張傳票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再訊,指屆時將與其他同類傳票一併處理,並表示可能會以承諾書的方式代替檢控。據悉以承諾書處理本案的方式,是由被告一方提出,讓控方考慮是否接受被告的「承諾」條款,以換取不予繼續檢控。

另多區分店亦接同類傳票

據了解,上述三張傳票均涉及以鯰魚冒充石斑出售予顧客,海關收到線報後,派關員在各區調查搜證,發現涉案酒家出售的盒裝「粟米石斑塊」,雖在標籤上描述有「石斑」,惟化驗後卻驗出所謂的「石斑塊」只是「鯰魚塊」,遂向涉案酒家的經營公司作出檢控。此外,據悉富臨集團亦有其他分布於港九、沙田及屯門區的分店,疑另涉多項同類傳票,相關傳票將於明年二月廿日在西九龍法院一併處理。

案件編號:WKS 17398-1740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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