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價股風暴未見止息,隨着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前日入稟高院,以民事方式向廿四人包括執行董事曹貴子及主席王利民,以及四家公司追討損失,據悉該份長達八十六頁的入稟狀,為廉政公署及證監會提供重大參考資料,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及助查。至於案件的核心人物曹貴子,廉署自本月七日採取行動至今一直無法與他取得聯絡,廉署將「設法」尋找其下落。有法律界人士指,廉署可將被調查人士列入「監察名單」,一旦進入本港,執法部門亦可第一時間通報。
被廉署調查的康宏環球前日入稟高院,控告執行董事曹貴子等人及公司,指曹等人為鞏固其在公司的控制權,透過問題環迴融資及不當手法安排配股,自一三年起開始收集康宏環球股份,即使曹當時在公司尚未有正式名銜,但已透過其他執董出面,陸續安插「自己人」任職公司重要崗位,並給予加薪及發認股權等「甜頭」令這些「自己人」聽命於曹,曹甚至設立秘密電郵群組向「自己人」下發指示及聽取匯報,以控制康宏環球,不當轉移公司資金,嚴重違反授信責任及損害公司利益。
由於該份入稟狀提及多名人士及公司名稱,為廉署及證監會的調查工作提供重大參考資料,據悉廉署將擴大調查範圍,邀請更多人協助調查,亦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而自廉署於本月七日採取行動,拘捕康宏環球多名前任及現任高層後,一直希望與案中核心人物曹貴子會面,但曹一直不知所終,廉署從未與他取得聯絡。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而言,除非廉署有足夠證據拘捕一名人士,才可發出通緝令,尋求本地及外國執法機關協助,但若廉署希望邀請一名人士助查,則可將其列入監察名單(Watch List),該名人士一旦進入本港,本地執法機關可即時通報,外國執法機關亦可提供協助,但屬非強制性。
就康宏環球控股多名高層人員涉貪被捕,身兼港交所主席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昨表示,不論法規提得多高,亦難防違法情況,認為廉署及證監會今次採取的聯合行動,是有效的方式。
周松崗不同意本港上市公司的貪污情況有惡化趨勢,但認為不能鬆懈,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廉署、港交所及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上市公司質素,並且定期召開會議,其中港交所去年加強上市規則中的管治報告要求,廉署去年亦編製上市公司防貪指南,今年九月亦舉行上市公司商業道德會議。
廉署數字顯示,今年首十一個接獲一百七十七宗涉及金融及保險業的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的一百四十八宗上升兩成,主要涉及職員提交虛假文件意圖詐騙、受賄以批核貸款及轉介生意,以及在判授合約上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