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銀泰控百州年三董事誹謗

【本報訊】內地零售公司銀泰集團與曾向其租用北京商場舖位、經營「稻菊日本料理」的百州年投資管理集團(下稱「百州年」),出現租務糾紛,結果銀泰在一三年於內地仲裁法庭取得勝訴,獲賠償二千萬元人民幣。惟銀泰指稱,百州年的三名現任和前任董事其後在一五年起,向中港兩地官員及傳媒等發送電郵誹謗銀泰,令他人誤以為銀泰在內地參與貪污活動。銀泰為此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百州年的董事作出誹謗行為,並向他們索償。

涉發送相關電郵予官員及傳媒

原告北京銀泰置業有限公司,三名被告是百州年現任和前任董事,依次是錢君溢、其妻高譽紋和錢漫殷。入稟狀指第三被告於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把一封有誹謗原告內容的電郵,發送給全體立法會議員、董建華、駐京辦主任傅小慧等人,並把該電郵抄送予香港傳媒。另外,百州年和第三被告於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分別去信北京市的官員誹謗原告,又把該信抄送給全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紀委、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最後,三名被告又促致《香港01》的網頁於今年一月廿四日和廿五日,先後發表兩篇誹謗原告的文章;又促致《文匯報》於今年七月十七日發表誹謗原告的文章。

案件編號:HCA 243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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