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案發期間負責跟蹤各被告的刑事情報科警員作供,警員爆出原來在行動前的簡報會收到共四男二女的相片作為跟蹤目標,他們亦獲得情報得知,目標人物會於何處現身,並到該處等候跟蹤。辯方指出,警員清楚知道作為目標的被告之位置,質疑是否有目標人物向警方提供情報。警員則稱,簡報會無提及情報來源。
涉案五名男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年屆廿二至卅五歲。五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製造炸藥罪、彭艾烈另被控兩項管有炸藥罪、陳耀成及鄭偉成則另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各人均否認所有控罪。
控方昨先後傳召三名於前年五月廿七至廿八日有份跟蹤被告的刑事情報科警員在屏風後作供。曾跟蹤陳、胡及文乘搭小巴到蠔涌的警員張家杰,以及在旺角跟蹤五名被告的警員陳百寧均指,跟蹤前曾出席簡報會,獲提供四男二女相片作為跟蹤目標。不過,兩警員均承認,六名目標人物相片中,並無第四被告胡啟賦,簡報會亦無提及胡的名字,胡卻與其他目標一同出現,警員亦不知為何胡會出現。
陳百寧在庭上指,跟蹤當日見到胡戴着眼鏡,但胡的律師指,胡並無視力問題,從未戴過眼鏡,律師指並非說胡當日不在現場,但質疑證人當時認錯人,不過,陳百寧表示不同意。他又供稱,跟蹤期間會即時透過對講機向警方電台報告情況,但不會作筆錄。他不知道匯報時有否錄音,但跟蹤行動完畢後會翻看電台作出的書面紀錄並簽署作實。
第三被告彭艾烈的律師盤問二人,何以清楚知道作為跟蹤目標之一的彭會在荔枝角一大廈出現,並在該處等候展開跟蹤。二人解釋是收到情報後被指示到該處等候。律師質疑情報來源是否來自該六名目標之中,二人均表示不知道,並指簡報會及與其聯絡的警方電台均無提及情報來源。
另外,陳百寧接受首被告陳耀成的律師盤問時承認,電台書面紀錄無提及首被告從旺角至乘小巴到蠔涌時有拿着涉案灰色膠箱,但他解釋,當時是面對着首被告等人行過,無留意首被告是否拿着膠箱。另一名當日先後在旺角及蠔涌跟蹤陳、胡及文三名被告的女警吳頌安則供稱,她在蠔涌見到三人行往亞視舊廠房並爬牆內進,當時陳確拿着涉案灰色膠箱。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