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第七被告:手機錄音是友人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十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破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逾十項罪一案,法院繼續審理多名被告的警誡供詞等能否呈堂之事宜,案中第七被告鄧敬宗昨成為首名出庭作供的被告。控方在庭上播出鄧之手機內的錄音短訊:「我哋喺旺角暴動呀,快啲過嚟!」但鄧昨指錄音者是其朋友,他是被迫承認自己是錄音者,而他也否認向警方招認自己曾「撬磚」。

稱被迫說出手機密碼

控方指有四名被告將出庭作供。首名出庭的第七被告鄧敬宗(廿八歲)昨供稱,事發當晚他在旺角豉油街遭警員截查,警員在他身上搜出一隻手套、一把刀、一套鏢,並將他以索帶反綁雙手。當把鄧押返警署後,有警員揮拳打了他手臂三下,迫令他說出手機密碼後檢查其手機,最終發現有錄音短訊顯示鄧疑參與暴動。

控方盤問時指出,鄧在警誡下說:「之後我就將喺地下撬出嚟嘅磚,交畀我唔識嘅人,等佢哋掟喺地分開兩塊,要嚟掟差人。」而且鄧已在口供紙簽署作實。鄧解釋指,他當時已向警員說:「撬磚嗰個唔係我,執磚都唔係我」,但警員仍「照寫落去」,最終該口供「佢(警員)叫我簽名咪簽」。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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