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三歲青年涉嫌毀壞卅二歲前女友座駕,並與男友人涉嫌密謀炮製「土彈」報復案。繼青年日前提堂後,被捕男友人昨亦解往觀塘法院提訊,他被控一項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暫毋須答辯,並獲法庭批准以五萬元保釋至八月八日再提訊。庭上透露,本案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在案中幫手剪碎疑製作爆炸品的原材料,但他直言不相信爆炸品能被製造出來。
卅歲被告江曉鋒報稱地盤科文,被控在今年四至五月間,與案中另一男被告施漢瑜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令財產受損。施在前日已經提訊,被控一項有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及兩項刑事毀壞罪,繼續收押候查。而施及江二人的案件,下次將一併再訊。
控方指稱,施漢瑜就刑毀女友的車一事,駕車到警署自首時,警員揭發他與江曾經商討如何製造爆炸品,車上亦檢獲自製的低爆炸性物品。江則在其後被捕,在警誡下他承認曾應施的要求,協助在網上搜尋製作爆炸品的資料及剪碎原材料。但辯方質疑江的科學知識或遭施利用,認為案中存在疑點;又投訴指,江遭警員誘使進行錄影會面,法庭對此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KTCC 112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