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反對《蘋果》片段呈堂 指旁白偏頗

【本報訊】現已退休的前警司朱經緯,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仍在任時,於「佔旺」爆發期間在旺角涉嫌揮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預審。辯方表明反對控方將《蘋果日報》片段呈堂,指片段旁白內容偏頗。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四日作第二次預審,讓控辯雙方商討影片呈堂問題。案件定於十一月六日正式開審,審期五天。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昨指,控方擬將數段傳媒拍得的片段呈堂,包括《蘋果》的片段,但該《蘋果》片段與另一段警方的影片內容相若,不明控方為何堅持將此種存有偏見的片段呈堂,質疑:「除非你(控方)係『黃絲』。」裁判官聞言即指此言論並不恰當。

官:審訊時可刪去旁白

控方則解釋,警方事發後不久已下載《蘋果》片段,較下載警方的片段為早,故控方有需要依賴《蘋果》片段來支持警方片段的認受性。裁判官認為控方只需依賴片段影像,審訊時可刪去片段的旁白。

辯方則表示,會要求播放六至七段影片,顯示佔領事件的前因後果,認為有助法庭了解被告朱經緯(五十七歲)的心境;辯方指警方曾兩度嘗試清場不果,鄭仲恆亦幸運地無被捕,至警方協助執達主任清場後,朱經緯當晚需防止鄭再佔領,故朱當時是執行職務,防止罪案發生,其行為是合理和有需要的。控方回應指,案發時為晚上,執達主任並無執行職務,認為辯方論點與案無關。

朱經緯昨早乘私家車到庭應訊,庭外大批市民聚集,拉起橫額及高舉標語支持朱。控罪指朱經緯於一四年十一月廿六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鄭仲恆,致鄭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WKCC 153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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