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警長供稱目睹第四被告掟磚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五名被捕男子被控以三項暴動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有警長作供指,目擊其中一名被告向警員指罵「黑警死全家」,之後更向警員方向掟磚。辯方則指現場拍攝片段未見被告掟磚,反而警長的說法出現三個版本。警長承認說法有出入,但否認講大話。

稱被告指罵「黑警死全家」

警長陳栢勤供稱,於去年二月九日(初二)早上七時許,他身處豉油街和通菜街交界的警方封鎖線,花園街則約有八十至一百人聚集,有人指罵警員為「黑警」。陳又看到第四被告孫君和(廿七歲)站在欄杆上,向警員指罵「黑警死全家」,之後從欄杆下來向警員掟磚,但未能命中,陳向對方大叫「唔好再掟磚」。警員隨即向花園街推進,陳也隨後跑前,看到第四被告在洗衣街和豉油街交界被幾名警員制服,他一度掙脫,但迅即再遭制服,陳則上前協助,當時被告血流披面。

惟辯方質疑,現場拍攝的片段未拍到第四被告掟磚,也未有錄到「黑警死全家」和陳大叫不要掟磚的說話。此外,陳稱當時「空中好多石」,但片段中見不到,陳解釋:「可能太細粒。」辯方又指,陳庭上作供和記事簿、早前錄取的口供都不同。陳承認有出入,但強調看到第四被告掟磚。

辯方續指,新聞片顯示第四被告遭六至七名警員用警棍打,陳稱在現場因角度問題,只見一名警員用棍打第四被告。陳不同意辯方指,當時警員是瘋狂毆打第四被告,超出恰當的武力。

本案除第四名被告外,其餘被告包括楊子軒(十八歲)、羅浩彥(廿歲)、陳紹鈞(四十八歲)及連潤發(廿六歲),控罪指他們於案發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和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8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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