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誤殺兒子案 陪審團周一退庭

【本報訊】卅一歲主婦梁笑芳疑不堪三個月大的兒子嚎哭令她煩擾下,涉嫌虐待男嬰,男嬰最終死亡,事後被控誤殺罪。該案在高院續審,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開始向陪審團總結案情和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下周一會退庭商議裁決。控方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對兒子施虐,故可合理推論死者傷勢是被告造成;辯方則指曾照顧死者的人士不止被告一人,案件亦無目擊證人,不能排除死者傷勢是由其他人造成。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八月廿五日非法殺死其三個月大兒子李汶軒。法官昨向陪審團強調,他們要確定被告有否作過不法行為而傷害了死者,並最終成為其致死的其中一個原因。法官亦指陪審團不應以個人情感作考慮,應以證據作客觀判斷,並以常識去考慮證供。

案件編號:HCCC 2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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