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所購烈酒 廉署全銷毀

【本報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廉政公署的五年任內,被揭「豪使」公帑狂買茅台等烈酒,又承認曾多次於公務酬酢中以烈酒款客,當中包括中聯辦人員及外交使節等。廉署昨在立法會財委會回覆議員的書面提問中指,湯顯明在任時購買的剩餘烈酒已全數銷毀,其他餐酒則繼續用於公務宴請,現存約有四十瓶。署方亦指,自二○一三年六月起,廉署已全面禁止在公務場合飲用烈酒。

湯顯明在任廉政專員期間,大花公帑作外訪、酬酢及送禮開支,遭到審計署和立法會批評,曾引起社會極大回響。審計署在一三年四月發現廉署社會關係處的酬酢開支超出上限,其後發現湯自○七年上任後,社關處在該財政年度已購入八十支酒,當中六十六支是餐酒,其餘十三支是茅台及干邑等烈酒,幾乎是過去四個財政年度買酒的總和。

到○八至○九年度所買的八十八支酒,其中十六支為茅台及干邑等烈酒;○九年至一○年度稍為收斂,共買了五十支酒,當中廿四支是替行政總部購買,用於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開幕禮的歡迎晚宴上使用;一○年至一一年度又再「狂買」一百廿二支酒,其中廿六支是茅台及干邑等烈酒。

疑似利用公職身份建立個人關係

立法會帳委會及調查委員會其後分別就事件展開調查,帳委會在調查報告中炮轟湯在公務酬酢、外訪及饋贈方面都有不足及違規。

報告又指出,湯在任時部門買酒量大增,其所設或出席的許多公務酬酢均以茅台款客,出席人員在酒精影響下可能洩露廉署公務;湯多次設宴款待非廉署對口單位的內地官員,疑似利用公職身份建立個人關係;任內外訪次數及開支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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