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佔旺」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涉嫌揮警棍襲擊途人,事發逾八百日後,警方控告他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朱否認控罪,又指自己接受警方內部調查期間的供詞外洩,而《明報》又刊登該供詞的內容,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更利用該供詞的內容拍片嘲笑「警棍是手臂延伸」的說法,表明可能會申請終止聆訊或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檢控的決定。朱的律師庭外再補充正考慮向執法部門投訴或舉報。朱獲准以五百元保釋,案件押後至六月九日進行預審。
現年五十七歲的朱經緯已經退休,他昨晨穿上筆挺西裝,配襯警隊領帶,乘搭七人車直抵法院應訊。朱出入法庭期間,身邊皆有彪形大漢貼身護送,又獲「撐警大聯盟」逾卅人在庭外高舉標語聲援。數十名市民到庭旁聽,令法庭座無虛席,有舊同袍在庭外向朱拍膊表示支持。朱應訊完畢準備登上座駕離開時,在他身前的律師險些絆倒,朱反應迅速地扶穩律師,但表現狼狽。
控罪指,被告朱經緯於一四年十一月廿六日在旺角彌敦道第六百六十六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恆,致他造成身體傷害。朱否認控罪。控方指案中共有十三名證人、一份警誡供詞,以及四段可公開下載的片段。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Peter Pannu)向法庭投訴,指事發至今已經兩年四個月,質疑控方延誤檢控。彭又指,朱於前年四月曾接受投訴警察課調查,朱當時被迫向一名高級警司解釋事件,惟相關供詞屬於敏感的內部調查文件,供詞亦在未被警誡下錄取,故要求控方不要把該供詞呈堂,否則對朱不公平。控方昨表明不會依賴該供詞為證據。
惟辯方續指,上述供詞在錄取後三個月遭外洩,並在公眾間廣傳。《明報》於同年七月披露該供詞,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更拍攝「英語教學」短片,翻譯朱關於「警棍是手臂延伸」的說法,嘲諷該說法「好搞笑」。辯方要求法庭將上述事宜記錄在案,並保留追究權利,而相關資料被公開,亦對被告造成不公,或涉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
彭在庭外進一步表示,毛孟靜的「教學」短片逾卅萬點擊人次,加上朱錄取內部供詞時未被警誡,當時是「上司問問題,佢一定要答」,但該供詞現今卻已「拋晒出街」,憂慮公眾及傳媒已對朱有「判決」,故可能提出司法覆核,並考慮向執法部門投訴或舉報。
案件編號:WKCC 15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