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異見人士蘇昌蘭及陳啟棠因發表支持本港違法佔領行動人士的照片及訊息,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早在佛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罪名成立,判處蘇昌蘭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處陳啟棠有期徒刑四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蘇昌蘭的家人早前已預約到庭旁聽。
有關起訴書指,蘇昌蘭自二○一三年起多次在網上造謠、誹謗,發表和轉載文章,攻擊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蘇昌蘭曾因發布聲援本港違法佔領行動的留言而被刑事拘留,但今次起訴書未有提及佔領行動。據了解,蘇昌蘭在二○一四年因在微信轉發有關佔領行動的圖片,先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傳喚,後來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陳啟棠則到過佔領行動現場,返回內地後被公安拘控。
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約二十人昨午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央以言入罪,要求釋放所有聲援佔領行動的人士。遊行人士指,今次案件與以往民運人士要求改革內地民主體制及參與民主運動而入罪的情況不同,今次兩名被定罪人士只是關心香港,發布了有關佔領行動的相片及看法就被定罪,批評事件匪夷所思,認為情況明顯是對民主自由言論的收緊及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