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聲稱飲酒後看到報章上的不雅照而一時衝動,走入十六歲姪女房,指對方乳房太小「無人要」,說付錢給她隆胸,乘機摸她乳房,又向其乳房噴霧說是「灑聖水」。姪女受辱後因擔心影響姑媽的家庭和諧而無即時投訴,只向表姐透露而揭發事件。這名姑丈事後向家人坦承鹹濕,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將他還押至本月廿二日,待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後判刑。
被告五十八歲,任職剷車司機。案中事主X的父母為內地人,X於內地出生,但一歲起便給姑媽姑丈(即本案被告)領養,同住粉嶺區,一直生活和諧。X現讀中五,並已遷回內地跟伯父同住。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被捕後已承認一時鹹濕,已感後悔,在家庭會議上已向X道歉,亦向家人坦白事件,獲家人原諒。家人亦去信法庭,指被告是好丈夫好父親,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指被告身為X養父,案涉違反誠信,無可避免要判囚,但會先替X索取創傷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FLCC 46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