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婦人照顧兩名六歲及九歲兒子期間,見兩子終日只顧玩iPad,不肯聽話更衣上學,一怒之下搣瘀兩名兒子的手腳和膝蓋。長子拍下傷勢的「罪證」後,透過facebook將相片傳給父親投訴,因而揭發事件。被捕母親早前於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昨求情指為了兩子的福祉,決定放棄撫養權。裁判官判刑時直言該兩名兒子頑劣,的確「幾難教」,告誡她必須想辦法限制兩子的打機時間,考慮她只因用錯方法教子才犯案,將她判監十四天但准緩刑一年。
卅五歲被告湯丹丹,祖籍湖南長沙,去年初來港定居。她昨獲判緩刑時,不禁眼泛淚光,惟離開時她因不欲容貌曝光,堅拒記者追訪,期間情緒激動。而在本案前,她曾因虐兒被判簽保守行為,但因本案而違守行為令,另須付二千元罰款。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兩名兒子現時分別居住祖母家及宿舍,不再跟隨被告居住。被告過往與兩子相處常起衝突,兩子平時在父親及老師面前乖巧正常,但一見被告即「又打又咬」、「細路仔打媽媽」,被告雖已常借親子書,學習教子之道仍無效,經過今次事件,她決定放棄兩子的撫養權。
裁判官判刑時指,該兩名兒子從父親手上獲得iPad使用,最終卻變成終日「打機」,告誡被告日後不能再縱容兒子無限制地打機,要想辦法制止;裁判官又批評被告之前錯用方法教導頑劣兒子,警告她不要再打兒子,但慶幸其兩子未有仇視她,相信她亦已知錯,故給予她緩刑機會。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於去年六月離婚,期間二人輪流照顧兩子。去年八月廿二日,被告吩咐九歲長子停止玩iPad準備上學,同時叫六歲幼子換衫外出,但兄弟皆不理她,繼續玩iPad,被告一怒之下遂搣兩子的手腳。
案件編號:WKCC 11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