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起訴李國寶 市民擬提覆核

【本報訊】法官宣布今年九月重審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首項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外界估計陪審團早前未能就首項控罪達成大多數裁決,原因之一可能是控方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曾向曾蔭權太太鮑笑薇提供三十五萬元,對於廉政公署以估計李國寶不合作為由,未有就疑點傳召李取證,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廉署有關做法不能接受,予外界「有權有勢就唔告」的印象,促請廉署重新調查李國寶。另有市民計劃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廉政公署未有起訴李國寶等人提出司法覆核。

曾於廉署擔任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早前已去信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廉署重新調查李國寶,惟至今未獲回覆。他認為,根據過往做法,廉署需就案件向律政司提交檢控檔案,包括已發現的事實、各人口供等,律政司亦一定會向廉署提交法律意見,質疑李國寶未被接觸是一大漏洞︰「係律政司唔睇唔講、見到唔做,定係廉署唔做嘢?」

予人「有權有勢就唔告」印象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批評,廉署不向李國寶問話的理由是不能接受及好古怪︰「如果每次問個犯合唔合作,唔合作就唔告,咁個個都唔使告啦!」他認為,有關做法會令公眾留下「有權有勢就唔告,普通人、基層犯法先告」的印象,要求廉署盡快針對李國寶展開調查。

此外,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計劃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廉政公署未有起訴李國寶等人提出司法覆核。郭的入稟內容稱,李國寶等人沒有被起訴,是執法者選擇性及針對性的不公正執法,亦是行政失當,質疑違反《基本法》提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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