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想賣對方也未必肯要

歌手參與內地歌唱比賽,結果被臨時「飛起」,筆者認為,此事甚有警世意義。

警世意義之一,是世人切勿忘了,「數碼足迹」是抹不去的,網上言論猶如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時時刻刻都有機會被翻出來仔細檢視,幾年前歐洲有人狀告Google違反「被遺忘權」,就是這個原因。以當事人為例,他在臉書上曾發表撐佔中言論,還有「不要讓告士打道、公主道、太子道數十年後被變成人民路、解放路、和諧路」等語。儘管當事人「跪低」輸誠,在微博上強調「我是一個中國人,我由始至終都不是『港獨』,我堅決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行為」,可惜為時已晚。

警世意義之二,藝人也是人,也要穿衣吃飯供車供樓,與十三億市場相比,區區七百萬市場,實在算不了甚麼。當事人再紅也紅不過麥迪文吧,也要跟張大導一起打怪獸(你也不能想像他說中國不愛聽的話,中國還是會用他);足球亦然,中超再不是退休三線球星俱樂部,愈來愈多一線當打的蜂擁而至。有人評論得好,香港藝人北上掘金多了去了,觀眾想杯葛也杯葛不來。如今反倒是香港藝人不吃香了,想賣對方也不一定要,你看歌手跪低(而不是為以往言論道歉)還是難逃「被飛」命運就知道。沒辦法,如今是「買方經濟」,是時候分清楚莊閒了。

警世意義之三。鍵盤戰士罵人是很容易的,那些對香港藝人回內地發展口誅筆伐的人,不是撐本土不遺餘力麼?為甚麼出事歌手的唱片賣不到幾白金?沒錯,香港市場規模的確不能跟整個中國相提並論,但起碼應該像上世紀九十年代那樣,每年出幾套幾千萬票房的電影嘛。口爽荷包立,口惠實不至,如此這般的「撐本土」,也實在太虛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