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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院舍違契 院友需60日內遷出

【本報訊】領有社會福利署豁免證明書的西環私營殘疾人士宿舍「曉暉之家」,遭單位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指其提供住宿服務違反租約及大廈公契,要求收樓。土審處昨頒下判詞裁定業主勝訴,但考慮到院舍內有二十至三十名長者及輕度精神病人居住,遂下令給他們六十日時間安排遷出。

塞渠揭發 業主申收樓

由於單位塞渠,管理公司去年三月入屋調查,發現上址有人居住,違反大廈公契指單位不可作公寓的條款,遂要求業主鍾楚杰處理。業主指簽定租約者為本案答辯人展能訓練中心有限公司,但曉暉之家則由永灃有限公司經營,指答辯人違反租約中不能轉讓租權及不得提供住宿服務的條款,按租約規定可即時收回單位。

曉暉之家負責人否認提供住宿服務,聲稱學員下課後會離開,但審裁官從閉路電視錄影看不到學員出入單位上下課的情況,反而見到院友在法庭指令的視察日子前後,一同離開及返回單位。

案件編號:LDPE 13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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