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館反駁銀杏館「10年營運說」

【本報訊】社企銀杏館分店不獲饒宗頤文化館(饒館)續約,惹社會關注,雙方就銀杏館曾獲負責租務的中華文化促進中心口頭承諾銀杏館可營運十年一說對質。饒館副經理李高凱盈昨強調按照中心與政府的合約,最長只有八年,「根本無可能十年」,但承認希望新營運者可幫助館方增加收入。不過,銀杏館行政總裁麥敏媚指,三年前簽約時,的確獲口頭承諾銀杏館可營運十年,更被要求用非牟利慈善團體牌照申請營運權,如今卻不承認改變準則。截至昨日,麥透露收到五個商店表示願意聘請銀杏館長者員工。

李高凱盈指,新營運者在遴選中勝出,是因為它有具備在古蹟建築物營運餐飲的經驗,及做活動推廣文化的建議較理想,如日後餐牌可更切合饒館文化,又在涵蓋兩輪面試的遴選過程中,館方有要求包括銀杏館在內的四間入標者改善未來籌備活動的計劃,只是新營運者的計劃獲較高評分,冀可增加客源,「一間企業做社企的工作,可以令更多人士了解文化工作」。

不會要求新營運者聘所有長者

被問到合約有否訂明新營運者要聘用所有長者,及後不裁員,李高凱盈指「生意好咪請多啲,無理由逼佢一定要請晒」,又強調提出可讓銀杏館長者員工轉到新營運者工作是「善意的安排」,只是銀杏館管理層拒絕安排員工洽談。

麥敏媚則指,中華文化促進中心總幹事及董事會成員三年前曾承諾銀杏館可營運十年,但有關成員已離職,現已無法追究;但李高凱盈則反駁稱,當日與銀杏館談合約細節的成員並無離職,反而銀杏館當日的負責人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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