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政府執法似有若無

公共管治紕漏多,問責制形同虛設,公眾不滿之情溢於言表,值得特區政府上下正視,嚴肅看待。政府握有公權力,在維持治安、提供公共服務以及規管市場三大領域,負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

近期接二連三出現部門失職,未有依法執行規管範疇的工作,令政府形象不斷受損。管治失誤成為社會關注的大議題,相信會成為九月立法會選戰各方大力狙擊的議題。

上周被傳媒揭發的「佔用官地,違規擴建」事件,有了進一步發展。大潭灣東丫背村涉嫌被違規改建寮屋及霸佔官地,岸邊亦被改建七個渡頭,地政總署被批後知後覺,巡查及執法不力,又一次失信於民。

亡羊補牢,地政總署急忙派員到場清拆官地上的雜物,在涉事建築物上張貼緊急通知,要求在限定日期前停止擴建及還原原貌,可惜不獲回應。結果署方找來外判公司協助清拆,公眾關注後續檢控之力度及其他地段之違規佔地,政府會有何跟進措施。

輿論質疑地政總署轄下的寮屋管制小組疏於職守,辦事不力。政府資料顯示,直到二○一○年為止,全港寮屋總數高逾八萬五千多間,而管制小組人手編制僅有三百二十人,其執法能力存疑。

建議政府部門應成立專責小組,全面檢視提供服務及規管工作方面是否存在人手不足、訓練不足、管理調度失誤、執法決心不夠,以及回應投訴不及時等問題,盡快進行適時改革,以提升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