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張五常失畫索償案 再申引入專家證據

【本報訊】經濟學者張五常幕後操控的古董店,就一幅於二○○七年在店內失竊的陳逸飛名畫《水鄉》,民事控告一間被指曾接收該畫的畫廊並向對方索償。張的古董店於兩年前向法庭申請引入專家證據失敗,要支付約六萬元訟費給對方。張的古董店昨舊事重提,再要求引入專家證據,法官對該申請提出質疑,並押後判決。

原告是由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經營的蒲公英金石畫廊(下稱蒲公英),是張五常亡母遺下的生意;被告為潔思畫廊有限公司(下稱潔思)。蒲公英聲稱其前員工於○七年偷去包括《水鄉》在內的四幅畫作,輾轉由一名姓楊男子賣給被告。潔思原本把四幅向楊購入的畫還給蒲公英,但蒲公英聲稱其失竊的《水鄉》是陳逸飛於九四年的作品,並非潔思歸還的那一幅《水鄉》,故只肯收回其餘三幅失竊畫作。潔思否認曾向楊購入蒲公英失竊的那一幅《水鄉》。

稱圖證作品非真迹

蒲公英昨表示,潔思已把失竊的那一幅《水鄉》低價出售,並以一幅贗品頂替,因此想引入專家證據,證明潔思的那一幅畫是九四年之後的作品及並非陳逸飛真迹。法官則指出,潔思現否認曾買入失竊的那一幅《水鄉》,這涉及證人可信性問題,根本不用引入專家證據去證明潔思的那一幅畫是誰的畫作。

另外,蒲公英又打算引入專家證據,以就失去四幅畫期間的損失向潔思索償。潔思反駁指,蒲公英未能向法庭證明香港有名畫出租的市場,該索償的理由不成立,就此引入專家證據反而令案件更加複雜和花費更多金錢。

案件編號:HCA 16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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