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倡訂樹木法 加強監察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又公布兩項涉及樹木管理的主動調查結果,認為本港的樹木管理制度需要改善,支持訂立樹木法。

樹木辦巡查員遭質疑訓練不足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本港的樹木分由政府及私人管理的制度,各存問題;政府管理方面,由七個政府部門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路政署等視乎樹木所在地分別負責處理,樹木管理辦事處中央統籌,惟樹木辦與各部門非從屬關係,有個案顯示,有承辦商在市民投訴後八個月才處理問題樹木,反映樹木辦未能有效跟進投訴。不過,公署不認同樹木辦是無牙老虎,認為樹木辦應加強監察工作。

公署又指,目前樹木辦的巡查人員只需接受兩日訓練即可,質疑相關培訓是否足夠,而樹藝師亦沒註冊制度,若工作不符期望,市民難作出投訴。私人土地方面,公署指現時本港沒有法例強制私人業主移除及修剪有倒塌危機的樹木。

因此,公署建議發展局及樹木辦考慮為樹藝師的資歷設立註冊或認證制度,設立機制以加強監察各部門處理危險樹木的投訴,及支持倣效台灣及新加坡,訂立樹木法,並設法定組織就樹木管理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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