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攜「煙霧餅」案男生准保 禁足政總立會範圍

【本報訊】立法會日前二讀《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警方在金鐘海富中心通往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大樓的行人天橋,截查一名公開大學的男生時,在他的背囊內搜出懷疑一公斤的「煙霧餅」。被捕男生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控以一項遊蕩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廿九日再訊,被告獲准以二千元保釋候訊,但期間不准踏足政總和立法會的範圍,以及需遵守宵禁令。

廿歲被告關迦曦,報稱學生,被控於十二月十六日在金鐘海富中心一樓的樓梯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罪行。控方昨在庭上透露,在化驗案中檢獲的物品後,發現有名為「氯酸鉀」的化學物質,該物質會損害人體的呼吸系統,亦可能威脅公眾安全。控方又指警方要檢驗被告的手提電話和電腦,以及翻看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同時亦會調查本案,與早前立法會示威區內垃圾桶的縱火爆炸案是否有關。

案件編號:ESCC 43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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