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下月轉區院答辯

【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潑不明液體,他其後投訴遭七名便衣男警帶往暗角毆打,涉事七警事後被落案起訴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普通襲擊兩罪,案件昨第二次在東區法院提堂,各名被告暫仍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八日,以轉介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各被告繼續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外出。

七名被控告警員已停職,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四十八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廿九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四十二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卅八歲)、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卅一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卅二歲),以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卅六歲)。

30人庭外聲援撐警

七人昨日均身穿筆挺西裝,部分人戴上墨鏡口罩,分乘兩架私家車到庭,並列隊進入法院大樓。「正義聯盟黨」主席李偲嫣則聯同約卅名市民到庭聲援七警,開庭前李帶領眾人在法院門外示威區高呼:「香港無公義、暴徒變烈士、先撩者賤、打死無怨、最愛警察、支持七警」等口號,各人又向經過身邊的七警豎起拇指「讚好」。

七警現同被控一項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曾健超致令他身體嚴重受傷,而偵緝警員陳少丹另涉多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控方昨日不反對讓七名被告保釋,但要求他們不得與控方證人商討案情;辯方則表示會保留不在場證據作抗辯理由,以及要求以英語進行審訊。

案件編號:ESCC3432、3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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