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清潔工 欠職訓易傷

【本報訊】港府部門經常將清潔服務合約外判予私人承辦商,但有團體調查發現,這些受僱於外判承辦商的清潔工,職業安全未必得到保障,高達六成三受訪清潔工表示過去一年曾因工作出現身體勞損,一成七人更於現職期間因工受傷。當中最常見的受傷原因是滑倒或絆倒,佔了三成二,其次是舉重物或搬運貨品時受傷佔上三成,而且大部分勞損部位是手臂、膝蓋、肩膀及腰背。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在六至七月訪問三百二十名受僱於港府外判合約承辦商的清潔工人,全部來自房屋署、食環署及康文署,以分析政府外判承辦商的職業安全監管情況。

調查反映,雖然有九成七人表示承辦商有提供一般的個人防護裝備,如膠手套、棉手套及口罩。但調查機構認為,清潔工經常處於地面濕滑的工作場所,但當中少於一成人獲承辦商提供手套或安全鞋。調查同時揭示,有七成五受訪者說過去一年未獲公司提供職業安全訓練,令清潔工人因工受傷機會大增。

怕丟飯碗 工傷不敢呈報

當中年近六十歲的蘭姐任康文署清潔工十年,負責洗廁所及清理公園垃圾。她曾兩度因工受傷,最近一次在廁所滑倒,弄傷腰部,但她兩次均不敢呈報工傷,「怕無咗份工,一請假公司就好易搵到其他人替代。」她又指經常遭垃圾裏的玻璃鎅傷,但公司卻只每個月提供一對膠手套及手襪,「成日都鎅到爛晒,根本唔夠用。」

七十一歲的譚伯在南昌一帶公廁及球場清潔,某日腳部突然腫起,看醫生後證實是細菌感染,疑在惡劣工作環境下出事,休息個多月不能上班,現時仍然未消腫,希望當局注意及改善垃圾房環境杜絕細菌。調查機構建議當局未來與承辦商簽訂合約時,需列明防護裝備及措施、制訂休息時間等,更需為員工安排職業安全訓練,同時定期或突擊巡查承辦商的職業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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