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獨分子製炸彈案 申高院審

【本報訊】港獨激進分子在蠔涌亞視舊廠房涉嫌製造炸彈案昨於觀塘法院再訊,涉案五男一女被告仍毋須答辯,控方則申請將案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下月卅日轉往東區法院提訊,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四被告還押 另兩保釋

被告依次是陳耀成(無業,卅四歲)、鄭偉成(地盤工,廿九歲)、彭艾烈(電腦技術員,廿一歲)、胡啟賦(無業,廿一歲)、文廷洛(無業,廿三歲)及女被告陳卓琳(網購代理,廿九歲),控罪指各被告於今年五月廿七至六月十四日,在港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此導致爆炸。

控方表示,審視案中證據後,第四被告較其他被告而言,只在五月於蠔涌現場出現過一次,且沒有招認,認為其潛逃風險不大,故不反對他保釋,他最終准以二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准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早前獲准保釋的女被告,則透過律師表示因參加科網企業的比賽而獲獎,十月中可到台灣受訓,向法庭申請下月中離港七天獲批准。其餘四名被告則繼續收押。

案件編號:KTCC 28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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