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竊貨倉兩男判監

【本報訊】患口水腺癌的無業漢聲稱急需醫藥費,遂於一年間多次夥同貨櫃男工,駕駛偷來的貨車佯裝搬運貨物,到不同廠廈的貨倉爆竊,盜去總值共七百六十三萬元的電子零件及液晶顯示屏。

去年五月,他與男工到火炭的廠廈擬再犯案時,遇上預先埋伏的警員而被捕。兩人昨於高院承認盜竊及爆竊共五罪,法官將身為主謀的無業漢判囚五年,案中角色亦不輕的男工則囚五年兩個月。

被告分別是無業漢張桂顯(五十歲)及男工李雲龍(卅六歲)。

案件編號:HCCC 4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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