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不法集團教路發假誓早提MPF

「蠱惑積金黨」教唆發假誓提早領強積金(MPF)!近期有不法集團涉嫌提供提早領回強積金一條龍服務,配備律師、財務及會計等專業團隊,教唆財困的打工仔到民政事務處發假誓,宣稱永久離開香港返內地做生意,藉此向積金局申請提早領回強積金供款。業內人士直指,類似違法行為日漸猖獗,而近年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取回強積金的金額不斷上升,去年較前年上升近兩成;積金局轉介往警方有關虛假陳述的個案亦逐年增多,一四至一五年度較三年前更上升近一倍。立法會議員希望當局能加強執法,堵塞有關漏洞。

「啲強積金放喺自己個袋,梗係好過放喺係咁蝕嘅強積金戶口。」任職零售業十多年的張小姐(化名)早前剛辭去工作,並出現經濟拮据,及後從友人口中得知有公司可替客人一筆過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並且沒有「手尾跟」,她遂往該公司求助,果然一個月後便取得其強積金戶口內逾十萬元的供款,雖然及後需支付該公司近兩成半的佣金,即約三萬元,但她仍感值得。

職員自誇月做過千萬生意

為破解提早領回強積金的蠱惑招,記者日前佯裝欠債的客人直闖該公司。甫進門,其中一名姓陳的男職員即向記者大派定心丸,「我哋呢間係合法嘅公司,一切都依照法律做嘢。」陳續指,申請提前領回強積金的人士需帶備回鄉證、強積金月結單及三個月的住址證明,該公司會安排律師行職員代為辦手續,有關職員辦妥文件後,申請人便可往民政處宣誓永遠離港,「呢啲唔算係發假誓,你當時離開香港諗住同朋友返大陸做生意,點知大陸朋友突然失蹤,咁都控制唔到。」陳殷勤地教導宣誓要訣,還提醒記者取回強積金後需返回內地一次,「好似返去飲個下午茶,之後就可以返嚟香港。」

眼見記者感到疑惑,陳更誇口說:「我哋每月做過千萬嘅生意額都係做呢啲(提早領回強積金),今日都約咗好多客。」甫說畢,一名女士步進該公司,「嗱,佢都係嚟做呢樣嘢!」此外,陳又稱若申請人急需款項應急,該公司可轉介財務公司,而每月利息為三厘。

「係啊,佢(陳)就係教我咁講!」張小姐直言,往民政處宣誓時,有關公司職員全程陪伴,宣誓後會即時取回宣誓紙,以便辦理領回強積金。張不諱言,取得強積金後,她依舊在港工作,「我識得好多同事、朋友都透過呢個方法提早攞強積金。」

以永久離港為由個案趨增

根據積金局資料顯示,近年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領回強積金的款項不斷上升,去年已有逾三十一億元,較一三年上升近兩成。而積金局近年轉介警方處理涉及虛假陳述的個案亦年年上升,一四至一五年度的總數有一百二十四宗,較三年前上升近一倍。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得知行內部分屬三、四線的財務公司為吸客鋌而走險,而該些公司收取的佣金及利息亦較市場為高,「有啲公司除咗教人攞強積金供款,仲會同啲人做埋居屋加按。」

律師指涉串騙 可判囚14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指,該公司已涉嫌教唆供款人「發假誓」,聲稱永久離開香港,以圖提早取回強積金,而該公司及供款人此等行為屬串謀詐騙,雙方均會負上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十四年。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劃成員可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但以此原因一生只可使用一次。而該局如懷疑涉及不法集團協助或教唆計劃成員犯案,會轉介警方調查。

記者表明身份向有關公司查詢,該負責人陳先生多次強調,從未有教唆客人發假誓提早領取強積金,「我哋冇做呢啲業務,只係做幫人上會按揭。」他指,過往亦聽聞有不少朋友被人拿取卡片後,用作其他用途,「好抱歉,我哋冇需要(教唆客人發假誓)咁做,點解要咁做呢?」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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