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存早提罰款 二百元變三千五

郭小姐早前於中國銀行敍做二十萬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職員解釋條款時表明,如要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須被收取二百元罰款。郭及後因事須提取有關款項,卻被收取三千五百多元罰款,「明明講好罰二百蚊,之後又話三千幾蚊,多咗十幾倍,我問佢哋點計,佢哋又話內部資料唔可以公開,咁即係任佢哋講個數字都得啦!」

《東方》介入助解決

中國銀行發言人表示,該行《服務條款》列明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而根據該行「一般銀行服務收費表」列明,到期前提取定期存款,該行保留收取費用的權利。發言人又說,客戶可透過該行分行及該行網頁查閱有關條款及收費表。

「佢哋個收費表只係話『保留收取費用權利』,完全冇寫到要收幾多錢,之前仲叫我開價畀佢哋,好彩同《東方》投訴,最後真係收番我二百!」郭小姐要求中銀日後清楚列明收費,免再生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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