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工作易中暑 促立法增休息時間

【本報訊】天氣持續酷熱,上周六本港便錄得一百三十年來最高的溫度,達攝氏三十六點三度,而需於戶外或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人士,因中暑不適送院或猝死個案近年更時有發生,去年便有十三宗工作時懷疑中暑個案。工聯會批評港府至今沒有就高溫工作指引立法,令工人得不到適切保障,促請港府參照美國立法,讓工人可在惡劣或高溫情況下,獲額外休息時間及停工。

外判工出事追討無門

現年廿八歲的黃先生,今年五月卅日酷熱天氣警告下,於中環海濱公園進行拆卸工作時中暑暈倒送院,在深切治療部昏迷兩天後甦醒,惟語言表達能力已嚴重受影響,四肢乏力難以工作,需一年半才能康復。勞工處正調查個案,但因黃屬外判工人,暫未找到負責僱主承擔責任,賠償無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雖然勞工處現時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要求僱主在可行範圍確保工作中僱員的安全及健康,並就中暑推出指引及風險評估核對表,但由於相關指引只供參考,大部分僱主未有跟從,形同虛設。工聯會要求,政府立例讓建造業工人於六月至十月工作期間,每天有十五分鐘有薪小休;並參照美國立法,規定工人在惡劣或高溫情況下可獲額外休息時間及停工;及政府牽頭提供降溫工具,並將工作時中暑引發之死亡或意外個案,列入工傷類別,以保障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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