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白牌 搜Uber

警方展開反Apps「白牌車」行動,拘五司機扣五車,而進軍香港逾年的Uber(優步),首次遭遇警方的大陣仗執法挑戰。昨晨警方「放蛇」透過Uber的「Call車」手機應用程式,在本港四處地點租用五輛名貴房車和七人車,車資由七十至一百七十元不等,當抵達何文田目的地,探員以信用卡繳付車資後,即拘捕五名司機及扣查車輛,他們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其後重案組探員搜查Uber位於長沙灣及上環的辦公室,檢走一批電腦及文件,並拘捕三名男職員。

二○○九年在美國創立、提供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交通軟件公司Uber,業務拓展至全球,去年六月登陸香港後亦人氣不減,其中一個運營特色是乘客與司機間無現金交收,而是以信用卡過數,司機要利用Uber的召車App提供服務,首先要成為特約合作司機,透過網頁或手機App登錄Uber平台申請加入,然後到長沙灣道貿易廣場的Uber辦事處提交文件。

交通部人員扮顧客「放蛇」

昨晨九時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代號「破繭」行動,交通部人員喬裝顧客「放蛇」,分批透過Uber的召車App租用五輛私家車,包括平治房車、寶馬房車及三輛七人車,分別由秀茂坪、小瀝源、沙田及尖沙咀區登車,前往何文田巴富街近陶域道一個露天車場,車資由七十元至一百七十元不等。當私家車抵達目的地後,臥底立即以信用卡繳付車資,在核對資料無誤後,隨即表露身份,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拘捕五名司機。

非法出租車 無第三者保險

涉案五名司機(二十八歲至六十五歲),他們皆為涉案私家車的車主,其中兩人任職保險經紀,另三人從事飲食業,據悉利用Uber提供的「Call車」手機應用程式「搵食」已有約一個月,每宗服務完成後,司機與服務平台以八二形式分帳,五人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向警方報到。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孔憲裘表示,上述行動將會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若警方在檢控上遇到問題,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指引。另外,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

警方強調,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十二個月至三年不等。運輸署發言人指出,除非私家車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以及在提供出租汽車服務時,「出租汽車許可證」必須展示在該私家車擋風玻璃的左手邊,否則任何人不得使用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違者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兩辦公室檢多部電腦檢查

昨午二時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前往長沙灣貿易廣場的Uber辦公室調查,辦公室內所有司機在登記資料後獲准離開,期間有Uber高層及律師到場了解。探員逗留約三小時後,帶走三名男職員(廿一至廿九歲)助查,他們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協助及教唆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

探員在現場檢走兩塊白板、三部電腦、三部手提電腦以及兩箱文件,其中一塊白板寫有「成為新司機」及數個網址。另一邊廂,重案組探員亦前往上環皇后大道中的Uber寫字樓搜證,至晚上八時離開,檢走九部手提電腦調查,但未有帶走職員。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涉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的案件,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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