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四歲男報販姚友璧聲稱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政見不合,加上佔領行動令其位於灣仔的報檔倒閉,故於去年十月三十日佔中期間,姚趁梁在立法會大樓外出席網台節目時,與三名男子用雞蛋掟向梁。
姚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提醒被告不可對持不同政見的人施以暴力,考慮梁國雄在事件中無受到嚴重傷害,於是判被告接受一百二十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被告在庭外向記者表示,知道做錯,「唔應該用雞蛋掟佢(梁)」,但問及會否向梁道歉時,被告反問:「點解我要同佢道歉?」更指梁在佔中期間挑撥離間。
案件編號:ESCC 163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