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可以解決大廈管理問題?有參與該計劃的資深認可調解員坦言,該計劃存在局限,資源亦嚴重不足,加上大眾對調解概念認知不足,導致大廈調解服務未能普及。
資深認可調解員兼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指,發生糾紛的雙方必須一致同意參與,才能進行調解,而今次計劃「拉攏」業主及法團參與調解的是民政總署的大廈聯絡主任。他稱,部分前線人員雖然曾出席調解簡介會,但未曾接受專業的調解訓練,加上工作量大,成功啟動調解的機會較低。他表示,當業主對法團的指控涉及刑事法例,便難以透過調解解決,而大眾對調解的認識不足,認為興訟法庭才是較好的解決方法,故參與大廈調解服務的個案偏低。
民政事務署發言人指,至今民政總署為四宗糾紛個案安排調解服務,計劃的預算支出為十萬元,主要是用作在宣傳教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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