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堆填區明年1‧6只收建築廢料

【本報訊】將軍澳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將於明年一月六日起生效,之後該處只會接收建築廢物。政府將於下月三日刊憲公告相關修訂規例生效日期,並於七月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環保署副署長陳偉基昨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解釋,不在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是避免在長假期前後即推行。對於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以推翻將軍澳堆填區擴建的撥款,他指擴建計劃的籌備不受影響,擴建部分最快可於下年度開始運作。

海上垃圾 檢控困難

此外,有議員關注有關海上垃圾投訴多,但檢控少,海事處解釋,因難於當場目擊有人拋垃圾,故檢控困難,該處將印製單張,教導巿民如何找出船隻名稱、編號等資料,以便該處跟進。該處又指,處理區域垃圾分三級制,香港有能力處理的屬第一級,即較輕微的海上垃圾,如維港出現垃圾,可於兩小時內到達處理,但若是多於五百噸的油污,則會與內地協調提供油槽及人力等協助,以減低對香港水域的影響。對於有環保團體揭發有島嶼堆積大量垃圾無人清理,該處解釋因風向影響,船隻未能泊岸,大型清潔行動只能於五至八月進行。

會上,有議員投訴立法會大樓、政府總部的冷氣溫度太低,有嘥電之嫌。機電工程署署長陳帆指,政總的冷氣設計分區面積較大,調高溫度受影響人數較多,會與有關人員商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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