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響應往燒水貨倉 青年控兩罪

【本報訊】十九歲無業青年今年初疑響應網上平台號召,涉嫌到上水企圖燒水貨倉,惟深夜在上水街頭遇到巡警截查,並被揭發身藏摺刀、點火器、火柴等物品。無業青年事後被控管有攻擊武器和有意圖而遊蕩兩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

新界北衝鋒隊警員施銘賢供稱,今年二月一日凌晨近二時,在上水新豐街巡邏時見到被告區溢傑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在其褲袋檢獲兩把摺刀,另又在被告的斜孭袋發現火石點火器、香港地圖和索帶等物品,被告當時解釋因拖欠他人八千五百元,擔心遇襲才攜帶摺刀自衞。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警員李卓倫則說,之後到被告的筲箕灣耀東邨住所搜查,檢獲鐵筆、斧頭和鏟。

辯方指被告曾遭警員毆打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錄影口供承認曾閱覽「匿名亞洲」的Facebook,有人在Facebook聲稱要燒水貨,被告遂前往上水的嘉里貨倉,觀察是否有人放火。若有人放火,被告擬協助「睇水」但不打算放火。

辯方則指被告在警署內曾遭大埔重案組五名警員毆打,逼他供出Facebook戶口名稱和密碼等,有警員更捏被告下體。但兩名作供的大埔重案組警員均否認辯方指控。案件現押後至八月十二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65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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