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索償下月初指示聆訊

【本報訊】佔領行動去年爆發後,有多名市民或商戶報稱因此受影響而蒙受金錢損失,先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別向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佔中三子」、雙學成員及泛民人士索償。

十一宗案涉額逾11萬

戴耀廷早前要求將相關的十一宗小額案件轉往高院審訊,但小額錢債審裁官認為高院訟費高昂,最終下令將案轉交區域法院作民事索償審訊。司法機構現時已對該十一宗案件作出排期,十一案將於三月四日早上十時在區院進行「指示聆訊」。

這十一宗案件的原告包括的士司機、小店老闆及商販組織負責人等,申索金額共十一萬七千多元。

眾被告中,黎智英有兩案在身,而「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則被控最多,共有九名原告把朱列作被告,另外兩子戴耀廷及陳健民,則遭八名原告控告。此外,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及其成員周永康、岑敖暉、梁麗幗;學民思潮及其成員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他所屬的職工盟、以及立法會議員梁家傑,都分別成為部分案件的被告。

案件編號:DCCJ 200-2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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