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接獲保險公司舉報,懷疑有人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向保險公司索償圖利,調查期間揭發一名男商人在人身傷亡索償訴訟中,使用虛假的汽車維修單據。男商人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假文書罪,昨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
被告向冠洪被控於一○年八月廿六日使用虛假的汽車服務公司收據,意圖誘使一宗民事訴訟的被告人蘇偉添之法律代表接受該收據為真文書。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遇車禍後在網上認識了一名自稱「蠱惑大狀」的男人,聲稱可協助被告索償保險,被告向對方取得相關法律意見後,因他沒有保留車行報價單及收據,因此貪方便才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悔意,故輕判社服令。據辯方求情時所述,該「蠱惑大狀」是同案另一被告謝順明(六十一歲,報稱退休),謝早前受審後獲裁定包攬訴訟罪不成立。
案情指,被告○七年駕私家車與蘇偉添所駕小巴相撞,至一○年,被告向蘇的律師寄出車行報價單及收據,這些文件被轉送保險公司考慮。其後雙方和解,保險公司向被告支付賠償共逾十三萬元。一二年四月,保險公司懷疑被告作出虛假的人身傷亡申索,於是報警。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稱找朋友協助,在收據蓋上車行印章。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的主管柯詠恩督察在庭外指,被告於○七年起有十三次汽車碰撞事故,其中三次申索獲保險公司共賠四十四萬元,由於他索償次數異常頻繁,警方不排除有人刻意製造意外,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TWCC 74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