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混亂惹爭拗 港府保育得把口

潮流興保育,港府亦唔執輸,一時話要保護歷史建築,一時話要保護自然環境,講到天花龍鳳,可惜官僚志大才疏,眼高手低,結果弄巧反拙,添煩添亂。

嗱,當局今年初將大嶼山大蠔約四公頃用地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令呢個具有生態價值嘅地方受到法律保護,出發點本來係無可厚非嘅,但就被指侵犯私人產權而引起村民不滿,日前有批村民聲稱要恢復耕種,竟以挖泥機及鋤頭將沿岸部分紅樹林連根拔起,導致滿目瘡痍,生態嚴重受損。環保團體譴責村民破壞紅樹林,又指大蠔河周邊唔少土地已被發展商收購,質疑村民想出售丁權圖利;而村民亦承認剷平紅樹林或違法,但認為咁做係保護原居民權益,更指附近多條村都有原居民土地「被保育」,抗議行動陸續有來o架。

即係咁,任何破壞自然生態嘅行為都應該受到譴責,如果喺政府土地上砍伐或摧毀樹木,一經定罪仲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添。問題係,當局一聲令下將私人土地納入保育範圍,限制發展不特止,連興建丁屋亦受阻,咁又點可能唔引起村民不滿呢?今時今日,連內地都話要以人為本,何況香港係資本主義社會,更加唔可以隨便侵犯私人產權喇。

所以話,港府保育根本係大隻講,政策兒戲到極,既無配套措施,亦無補償準則,一味霸王硬上弓,唔止達唔到保育目的,反而引起村民怨聲載道。呢,早前當局計劃將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範圍,被人批評強搶民產,有村民發起「封村」行動,搞到滿城風雨。

自然保育無譜,歷史保育更加係七國咁亂。當局年前一口氣將千幾幢建築物列為歷史建築,當中七成屬私人物業,結果又係引起極大爭議,唔少業主仲趁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級期間將建築物一拆了之添。最好笑嘅係,當年景賢里業主要求磋商保育及賠償方案,點知當局置之不理,等到業主動工拆卸時,當局先至如夢初醒,緊急宣布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最後以換地方式補償業主,可惜建築物已被拆到甩皮甩骨,外觀嚴重受損,修復後亦只能恢復八成原貌咋。山頂何東花園嘅下場更慘,雖然被評為暫定古蹟,但由於涉及數十億元賠償,港府知難而退,呢座八十幾年歷史嘅建築最終不保。反而咁喎,嗰幢不倫不類嘅舊政府總部西座居然獲得保留,你話係咪得啖笑吖?

俗語話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港府要保育,冇人會反對,但如果淨係得把口保育,咁就不如早抖好過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