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財產申報成擺設 年年申報年年貪

十八大以來,中共第五代反貪雷厲風行,一浪高一浪,一大批「蒼蠅、老虎」紛紛應聲下台,但更多「小蒼蠅、大老虎」卻躲在「陽光」背後,暗中斂財,逍遙法外。究其原因,乃無監管、無法管也!近日,中央黨校教授林喆直斥當局財產申報制度如同擺設,可謂一針見血。

陽光法案 泥牛入海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歷來被視為從源頭治理腐敗的關鍵,也被世界近一百個國家實踐證明為行之有效的反腐利器,但在中國,陽光法案卻一再擱淺,始終不願與國際接軌。

雖然早在一九八七年,就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制訂官員財產申報法律,其後年年兩會都有相關提案,民間要求立法呼聲更是不絕於耳。十八大期間,一千多名律師、學者和教授曾經聯署,建議新一屆中央委員公開家庭財產和收入,可惜亦無下文。如今二十多年過去,內地財產申報法案依然泥牛入海,無影無蹤。

林教授認為,一個完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應包括「申報、審核、公開、監督、問責」五個環節,否則便無法反貪防腐。

中國財產申報制度卻只有申報,既無內容審查,亦無結果公示,更無對謊報、瞞報的懲治,所謂申報完全不公開、不透明、不監管,以致貪官們毫無顧忌,年年申報年年貪,申報制度對他們而言,只是例行公事,根本沒有約束力和震懾力。

中國官員財產申報之所以被專家詬病為「擺設」,關鍵在於申報制度缺少陽光,黑箱作業。在外國,財產申報被譽為陽光法案,乃因運作透明,監管嚴格,在陽光普照下,官員及其家屬子女的財產全部公示,無所遁形,誰是李鬼、誰是李逵,一目了然,起到了遏制貪腐的效用。反觀中國,官員財產申報沒有公開、沒有核實,只在黨內運作,百姓無從知曉,誰是清官、誰是貪官,人鬼難分。

大多官員更弄虛作假、欺下瞞上,要麼少報、要麼漏報、要麼轉移財產,申報「注水」現象比比皆是。

法治入手 斬草除根

早前曝光的徐州市賈汪區「財產申報」中,一百個官員竟有九十六人申報內容如出一轍,都是「有住房一套,除工資外,無其他非正當收入」,如此兩袖清風,出污泥而不染,這在誠信蕩然、貪腐遍地的神州,如何令人信以為真?更離譜的是,被稱為「廣州房叔」的原番禺區綜合執法分局政委蔡彬,下台之前也是一個「清官」,其申報的財產只有「本人及兒子分別有一套房產」,東窗事發後才發現,蔡及妻兒名下登記的房產竟達七千多平方米,不僅有別墅、洋房,還有商舖、廠房,貪官瞞天過海、申報形同虛設由此可見一斑。

其實,中國實行的官員財產申報與百姓熱切期盼的官員財產公示有着天壤之別,前者是「家規」,後者是「法規」,官員財產如果不向社會公開,就無法形成監督,更遑論防腐反貪。近年新疆阿勒泰、湖南瀏陽、浙江慈溪,以及廣州及粵北等地,也搞所謂的官員財產公示「試點」,但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且大多是小打小鬧,不痛不癢,最後不了了之。

近日,北京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聲稱,京城正在研究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是否公開、接受公民監督,並無說明。

當局若真心反貪,就要從法治入手,斬草除根,如果陽光法案遲遲不推行,甚至連要求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都被判刑入獄,官員財產申報豈不只是掩人耳目、忽悠百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