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碩士非學士不得任教

擁有香港理工大學英語教學碩士學位的外籍英語男教師,一年半前原獲香港道教聯合會圓玄學院第二中學受聘做「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NET),及後教育局卻指他未有學士學位,而不承認他具NET的資格,校方結果無聘用他。他認為教育局誤解當局政策,在取得法律援助後昨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教育局決定。

申請人Greg Green在入稟狀指,他先後於幼稚園、小學和中學教授英語逾十年,期間○六至一一年在港的小學任教,之後一直在中學任教。學歷方面,他於九四年在加拿大取得專上教育學歷,○九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學的英語教育文憑,之後在一一年於理大取得碩士學位。

他指申請NET(Native-speaking English Teacher)即「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的教席期間,當局曾評估他是否符合資格。而教育局職員於一一年透過電郵通知他,他是符合受聘做小學NET的資格。他於一二年中再與教育局職員會面,表示比較想做中學的NET,職員指他同時兼具小學和中學NET的資格。

教局變卦 取消聘用

香港道教聯合會圓玄學院第二中學則於一二年七月底決定聘他做該校的NET,豈料教育局及後通知該校校長,指他不具NET的資格,校方最終不聘用他。

申請人指,按當局政策,NET要擁有學士學位;但當局亦就NET資格的指引列明,擁有相關碩士學位加認可專上學院學歷的教師,當局也可接受他擁有本地學士學位。申請人表示,雖然他沒有學士學位,但他已有理大的碩士學位,加上他先後在加、港取得專上教育的學歷,應該等同擁有本地學士學位,但教育局指他未符合NET資格是誤解當局的政策。

申請人又認為,教育局兩名職員先後告訴他,指他具NET的資格,但教育局及後又完全改變主意,是有違公義和程序不公。他指教育局的決定不合理和沒有提供足夠理據支持,因此提出司法覆核。教育局發言人表示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AL 2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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