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妨礙司法 消防隊長受審

【本報訊】《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前年踢爆尖沙咀海港城環球金融中心(北座)一個電掣房涉儲存過量滅火用的BTM氣樽,消防處雖曾派人巡查,但氣樽未有被即日移走。廉政公署其後接獲投訴,揭發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嫌對合共四十三支BTM氣樽「隻眼開隻眼閉」,更疑教海港城工程師向其他巡查人員說慌指那些是空樽,以隱瞞罪行。涉案消防隊長被控一項作出可導致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疑教唆工程師說謊

被告湯萬財(四十八歲)於九三年加入消防處。控罪指他於前年三至七月間,未有檢控一宗於同年三月十二日在廣東道環球金融中心(北座)地庫發生的無牌儲存危險物品案件,並隱瞞上述罪行。被告不認罪。

現任牌照及審批總區消防區長廖東益於案發時職級為助理消防區長,是被告的上司。廖昨供稱,他於前年三月十二日接獲投訴,指上址儲存過量危險品,遂派被告到場巡查。廖於十六日收到被告電郵回覆,指上址無危險品,被告亦無作檢控。廖接受辯方盤問時,不認同被告當時是「新手」,並強調「如果第一次行動會安排行孖咇」。

海港城置業有限公司工程師曾慶祥供稱,他當日陪被告到上址總掣房巡查,在房內另一間百餘呎的喉管房中發現存放了四十四支五呎高的樽,部分樽身寫有「BTM」字眼。被告拍照後向曾提出三項要求,包括翌日移走所有樽、展示一張消防保養公司的合格證明書及鎖上喉管房。曾指被告只要求他留下聯絡方法,無檢走任何樽,亦無作警誡。

曾慶祥指,被告曾教他,若被問及樽的問題,可回答那些是空樽,萬一情況有變,曾須立即通知被告。曾與上司及其他職員翌日傍晚逐一將樽移往停車場,期間一名梁姓消防處人員到場制止,曾隨即致電被告,被告教他說那些樽來自不同電掣房,但曾與上司商討後決定向梁道出事實。

當日亦陪同被告巡查的海港城女職員呂玉玲供稱,她也看見該批樽,指樽身高約一點六米。

案件編號:KCCC 32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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