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能源老千黨 兩漢入獄

【本報訊】警方去年偵破「能源老千黨」拘捕逾百人,揭發有兩個犯罪集團非法替食肆調低電錶及煤氣錶的讀數,令逾百間食肆少交電費和煤氣費共約四千萬元。其中一個集團的成員和涉案食肆東主共九男一女被告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判兩名男成員入獄十八及廿一個月,七名食肆東主則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餘下一名被指主腦的女被告則押後判刑。

法官指負責干擾電錶和煤氣錶的首被告丘致中(卅九歲)角色極為重要,他雖非始作俑者,但沒其協助下集團的勾當不能成事。而首被告作出多次干擾後,所得報酬亦不斷增加,之後他更自立門戶,故將他判囚廿一個月。第三被告曾重光(六十一歲)擔任集團與食肆東主間的中間人,游說東主加入行騙,遂判囚十八個月。至於女主腦次被告林麗(卅六歲)因將會任控方證人頂證另一案的主腦,其判刑押後。

食肆東主社服或緩刑

至於案中七名食肆男東主劉貴福、叢金貴、彭玉華、陳訓揚、李海輝、余金明及畢偉業(四十至六十八歲),他們在案中角色屬被動,考慮他們已償還全部或部分費用。除彭玉華因行動不便被判囚六個月但准緩刑兩年外,其餘六人則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至二百四十小時。

案件編號:DCCC 4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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