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好內地官 茅台「常規化」

【本報訊】廉署在「貪湯」湯顯明治下豪花公帑狂買茅台等烈酒宴客,被指是為了迎合貪湯個人喜好及以「茅台換政協」。貪湯昨於帳委會堅稱「並非以烈酒奉客第一人」,但在委員追問下又承認,是他接手後將買茅台做法「常規化」。他辯稱買茅台是因為廉署近年與內地聯絡頻密,「感覺當時是適應內地文化,適量恰當用烈酒,表示對人客尊敬,表示風尚」。他又承認自己有多年飲酒習慣,但否認廉署狂買烈酒是為了滿足其個人喜好。

圖歸咎前廉政專員

湯顯明起初嘗試將烈酒文化歸咎於之前的廉政專員,指另一前專員、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常秘黃鴻超亦曾於○四年購入十一支茅台,但他在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質問下,終承認上任後將買茅台變成常規。委員吳亮星質疑飲烈酒談公事會否導致洩密,貪湯則辯稱宴會期間不會談及公事細節。

另外,廉署行政總部於○八年六月推出新表格,要求將酒水開支加入宴會帳單,但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於同年十月上任後不久,即停用了有關表格,委員梁家傑質疑是否因為穆斐文「識做」而獲晉升。湯顯明強調兩者並無關係後,又死撐在他上任前,廉署已有將酒水開支分單開數的習慣。但他在委員盤問下,終承諾自己有參與修訂該份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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