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判頭開車時聲稱入錯後波,結果汽車倒後並把兩名男工友撞向牆壁造成一死一傷慘劇案,被告日前在高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法官要求控方對案情作出補充,控方昨日遂傳召法證專家作供,專家對被告指當時誤當油門是煞車掣的講法不表認同。辯方之後求情仍堅持他是因入錯波及踩錯油門而導致意外,但法官反駁指汽車當時三度溜後,並不接納辯方以此作求情,且認為在同類型案件當中本案屬嚴重類別;辯方今日續求情。
六十三歲被告彭官華被控在前年十一月廿六日於山頂普樂道十一號屋的車位附近,危險駕駛引致男子庄永坑(四十五歲)死亡及男子陳子森(廿四歲)嚴重受傷。辯方透露被告事發後需往精神科覆診,另外他已先後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賠償十五萬元及五萬元,現時已不再駕車。
案件編號:HCCC 46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