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士司機偷遊客財物候懲

【本報訊】有騙取乘客車資而被判罰社會服務令和釘牌之的士司機,受罰後卻未有吸取教訓再犯,於今年七月三日在尖沙咀廣東道接載一對內地夫婦旅客往旺角朗豪坊時,乘對方不備拿走旅客擺放在車尾箱內的貴重物品,包括一隻價值十三萬元人民幣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手錶及一對價值一千八百五十港元的Gucci涼鞋。

旅客落車後發現財物不翼而飛,幸記得涉案的士車牌號碼,成功協助警方拘捕該名司機,起回失竊名錶。涉案司機韓蘇文(五十歲)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准他保釋至十月廿一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事主早記下車牌

男事主錢子陽昨與妻子到庭旁聽。錢表示,他來自蘇州,現時從商,由於他曾在內地當過兵,故警覺性高,一早記下被告的車牌號碼,他不擔心香港治安問題,日後也會再來。

案件編號:KCCC 26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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