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今實施 訪港購物團跌八成

【本報訊】長達七日的內地「十‧一」長假期今日展開,適逢國家旅遊局今日起實施《旅遊法》,嚴禁旅行社再辦「零負團費」或強迫購物等「劏客」行為,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今日最少有二百五十個內地團訪港,比去年同期大跌最少三成,專門帶旅客到指定購物店消費的購物團跌幅最驚人,今明兩日各有五十個購物團,比去年「十‧一」激跌逾八成,情況反映《旅遊法》成效顯著。

導遊被迫休假

根據《旅遊法》規定,除非組團旅行社取得旅客同意,否則嚴禁安排旅客到指定店舖購物或自費活動。有本港旅遊界人士透露,儘管組團旅行社已增設每日約八百元的帶團費,以提高導遊待遇,但仍難與購物團賺取的回佣相比,不少導遊眼見收入銳減,寧願休假,估計「十‧一」期間僅得一半導遊如常帶團。董耀中解釋指,「十‧一」期間導遊休假情況飆升,原因是內地訪港團數目大減,令他們被迫休假。

「十‧一」期間內地訪港團大跌,特別是購物團,或會影響零售業市道。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稱,《旅遊法》主要打擊零負團費,這類旅客消費力較低,行程也主要是指定購物店,即使購物團數目大跌,對零售業界影響不大,反而對本港旅遊信譽有正面影響,估計「十‧一」期間零售業生意額比去年升約一成二至一成五。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