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購物乒乓國手猝死 女子認冒牌帶團

乒乓球前國手陳佑銘於一○年五月來港旅遊期間,疑因被迫購物,與女導遊爭執,最終心臟病發猝死。死者遺孀之後向旅遊業議會投訴,從而揭發該女導遊是「冒牌」帶團。涉案導遊被控一項欺詐罪,她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罔顧團友利益,損害社會形象,監禁無可避免,遂將被告收押至本月十七日,以待索取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始判刑。

女被告鄭學光(四十八歲),報稱無業,昨承認於一○年四月七日至五月二十二日期間,虛假地向永盛旅遊有限公司的夏聆菲表示自己的姓名是鄭應麗,又名鄭小冰,是香港旅遊業議會發出之導遊證持有人,意圖誘使永盛准許她出任本地導遊一職,帶領由永盛接待之訪港旅行團入境遊客,導致她獲益。

丈夫失蹤獨力養女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於九○年與一名香港男子結婚,育有一名廿三歲女兒,惟丈夫在九五年失蹤,被告需獨力照顧女兒。

辯方指旅遊業議會自○四年七月一日起要求導遊考牌,但此舉只屬確保導遊質素的指引,被告無牌帶團並無違法。被告於○四年前已任職導遊多年,擁有豐富經驗,被告亦曾嘗試考牌,但卻未能通過筆試,被告之後工作亦沒有被要求出示導遊證,她只是缺乏考牌意識下犯案。

遺孀未提強迫購物

辯方續指導遊沒有底薪,其收入全靠遊客的購物佣金,一般而言,遊客消費一百元,導遊只分得六元。案情指雖然商戶付出四萬多元佣金,但被告其實只收到一萬多元。涉案死者的遺孀在口供中並無提及被告曾強迫他們購物,而被告事後亦患上抑鬱症。

案情指被告於一○年四月七日被人介紹到永盛當導遊,永盛的經理要求被告提供全名及導遊證編號,被告透過短訊回覆自己是「鄭應麗TG09000」。被告於五月廿一日,又以鄭小冰的身份率領一隊本地購物團,她於翌日與遊客陳佑銘在紅磡一間珠寶店爭執,陳同日因心臟病發猝死。陳的遺孀之後向旅遊業議會投訴,揭發鄭應麗其實在一間深圳的旅行社任職導遊,警方遂拘捕假冒鄭應麗之身份的被告。

案件編號:KCCC 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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